各国政要:政府需要企业帮助解决社会责任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作者:唐玮 孙汝祥 黄杨 动态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日期: 2008-03-29 18:39:09
导读:
在第九届CEO年会上,美国前总统布什就企业社会责任呼吁:“一个政府不可能解决所有事情,需要私营公司的帮助。帮助正在面对自然灾害、挑战等各种困难的人们。我们需要更多公司的捐助,使缓解海啸、救助贫穷儿童等项目得以实施。”“使企业受欢迎的良好办法就是他们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英国前首相梅杰爵士以20多年的经验提醒CEO年会的与会者们。梅杰认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任何一个公司都需要注重其社会责任。公司的社会责任尽管不是新近提出的概念,但其重要性还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公司不可能不重视利润,但是若只重视利润,不重视责任则无法长期运营。梅杰表示,目前围绕公司社会责任的争论已经陷入了两个极端:一种是认为公司是为持股人利润所服务。以弗雷德曼的观点“企业要做的事就是经营”为代表,梅杰认为此理论在19世纪时适用,且在工业革命发展时成为一种主宰的思想模式。但是,这种完全逐利的理念远远不适用竞争不断强化和经济持续发展的今天。另外一种极端观点认为,企业应该承担政府的一些职能。梅杰认为,完全由公司达到社会公共责任的目的是一种乌托邦式的想法,公司自身性质决定其社会责任无法走得更远,仍然应当由政府承担占主导。真正的公司社会责任应该是在两者之间斟酌,寻求一个合理的社会定位。梅杰表示,公司为出资人利益考虑之余还具有三方面的责任:雇员、顾客和社会。公司为雇员提供公平的待遇;为顾客提供价廉物美、安全的产品和高质量、物有所值的服务;尤为重要的是公司还需要担负社区的责任。如开采资源类公司,出口时应制定合理的价格同时需要保护环境。梅杰补充说,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公司的自我利益完全能够统一。新西兰前总理希普利表示,政府的激励可以使得企业社会责任不是空谈,让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上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印尼经济统筹部长阿布里扎尔·巴克利指出,政府应当推动企业承诺起公民的义务,并通过颁发相应的奖项鼓励公司承担责任,物质的激励机制更有直接作用,例如提供研发基金、税收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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