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农民工社会责任和职业责任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作者:陈明金 动态来源:工人日报 日期: 2008-03-29 18:18:16
导读:
春节过后,“民工潮”再度掀起。在外出打工的农民大军中,其合法权益被侵害的问题将再度引人关注,即工资被故意拖欠、工时被随意延长、劳保被大幅缩水、人格被嘲弄侮辱,甚至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等等。农民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面临种种困境,一直是难以解开的结。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成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工生存环境恶劣,除了制度安排的缺失和监督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外,其自身社会责任和职业责任意识的普遍淡漠,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根源之一。这就需要工会组织在主动、依法、科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同时关注农民工的社会责任和职业责任意识的培育,把帮助农民工维权与提高农民工素质、促进社会和谐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农民工的社会责任意识,就是让农民工在参与社会活动中树立公众利益第一位的意识,自觉地把自己的言行约束到主流价值体系和道德规范上来。具体讲就是要遵纪守法,做正派人,从正当业,行正确事;增强农民工的职业责任意识,就要让农民工在务工岗位上坚持把雇主利益与公众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机统一起来,对企业负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以勤奋务实的劳动获取报酬。只有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和职业责任意识,才会有更广阔的择业空间和良好的权益保障预期。在培养农民工社会责任和职业责任意识工作中,需要政府强力介入,舆论先行引导,社会积极支持。为此,一方面需要将维权的关口前移,把对农民工输出前的责任意识培养作为维权大格局的基础工作予以落实,即在对农民工的预防性维权中加入责任意识培育的内容。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整合劳务开发、就业、教育、法律援助等机构资源,在输出地和输入地建立双向的农民工教育培训体制,把有关社会责任和职业责任的内容作为必修课加以保障,以利于从源头上固本培源,正面影响农民工的行为取向。另一方面,要把对农民工的个案维权与强化其所在群体的责任意识培育结合起来,在救助性维权中对其责任意识加以再强化,引导他们有意识地建立起负责任的个体形象,从根本上增强竞争力和自我维权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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