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企业”的社会责任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作者:漏丹 动态来源:经济观察报 日期: 2008-03-29 18:15:55
导读:
正值两会期间,中国医药报社联合六大医药行业协会发起了“医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活动”。医药是一个永远也不轻松的话题。去年国内发生了“活人送火葬场”事件,“有病看不起”问题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普通的工薪家庭甚至比较富裕的家庭,在大病面前,也同样不堪一击。中国劳动保障报的一位记者,跑医保口已经十年了,同样没有厘清“医保”究竟报销那些药品。她给自己买了商业保险,但是住院的时候,商业保险也只能报销非常有限的药品。而且一旦某人得了癌症,商业保险可能只给予一次报销药费和住院费的机会,然后“你就等着被逼退保吧”。政协委员、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肖红说,去年,针对“有病看不起”问题,他们进行了一次医药行业的调查。在一家药厂,总经理给他们仔细地分析药品价格的构成。说着说着,一位委员突然拍案而起,把茶几上的香蕉都拍出了盘子:“我不是来跟你谈吃香蕉还是吃苹果的问题。你在这里给我讲你的药价怎么定、怎么合理,但是我们老百姓面对的是生活问题,是救命的问题!”这位委员当时正有亲戚住院,每天药费2000多元。医药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症结并不仅仅在医药公司身上。但是作为企业,尤其是作为一个“救人的企业”,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里,负起应该负的责任。有一位患糖尿病20多年的老大爷,对糖尿病的药品很熟悉。他说,最早国内的治疗糖尿病的中药很不错,但是后来药厂就开始在中药里面添加西药。当然,这样做药效很明显,立竿见影。但是由于药厂没有告知,消费者不知道每颗中药药丸里含了多少西药成分,还是照着中药的剂量服用,长此下去,就会出问题。而且,有的药厂甚至把西药成分做进胶囊里面,药监局都可能检测不出来。因此,医药企业且不论其他,首先要做到“诚信”。别的企业不诚信,最多是做出些假冒伪劣产品,不经用;医药企业不诚信,那就关乎人命了。江苏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徐镜人说,照章纳税和科研投入,是医药公司本身就应该做的事情,也是最好的回馈社会的办法。他的言外之意是,也有不少制药公司没有做到这一点。因为规规矩矩纳税,扬子江药业是中国纳税500大户之一。在科研上,他们每年投入占到总收入的8%左右。最后,关于企业应该承担哪些社会责任,应该承担到哪一地步,艾尔弗雷德·斯隆曾经有过一段非常精彩的话。当有人提出“我们对高等教育有责任”时,斯隆这样反问:“在企业界的我们是否有权主导高等教育?”对方说没有,斯隆火冒三丈地说:“我们就甭谈所谓的责任了。你是一家大公司的高级主管,应该知道这条铁律:权与责应该是相当的。如果你不想权,这权也不属于你,就不要说什么责任;若是你不想负责任,也不该由你来负这个责,就别谈权。”我想,医药公司来谈社会责任也是同样的道理。要求医药公司为“百姓看不起病”负责,这是苛求了。但是医药公司确实可以负起一些份内的责任:做合格的药品,定合理的出厂价,找更负责任的分销商,遵循法律照章纳税,投入科研开发新药。斯隆把公司的职责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专业职责,一个是公共职责。对于通用来说,专业职责就是造出“适合每一个钱包的”、既有品质又安全的汽车,并且维护和促进汽车行业的发展;公共职责就是员工社区和对工会的政策。对每一家公司来说,做好这些份内的事情就是一个好的企业公民,医药公司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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