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医疗保险将在全市推行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作者:崔霞 动态来源:深圳商报 日期: 2008-03-29 18:10:38
导读:
预计今年参保人数达300万,门诊、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大幅提高【深圳商报讯】试点一年多以来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的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将更名为“劳务工医疗保险”,向全市推开。昨天(12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结合试点工作中总结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对劳务工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门诊和住院医疗的报销比例等作出了新的调整和规定。据市劳动社保局介绍,到2005年底,全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参加企业4879家,参加人124万,试点区域内劳务工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单位有132家,劳务工合作医疗基金总收入8610万元,支出3360万元,门诊、住院基金支出率分别为47.98%和5.23%。试点一年来,该制度保障了劳务工基本医疗需求,遏制了黑诊所的滋生蔓延,净化了医疗卫生市场,促进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建设,基本解决了参保劳务工就医难、就医贵的问题,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但在试点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主要包括参加试点的行业偏窄,仅限于制造业;住院费用报销率过低;就医仍不够方便;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内药品配备率偏低;基层医疗网点建设有待加强等。根据《暂行办法》,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向全市推开后将把参保覆盖范围扩大到非制造业。记者从市劳动社保局获悉,我市非制造业的劳务工人数所占比例不低,尤其是第三产业,扩大参保覆盖范围有利于扩大我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根据测算,劳务工合作医疗参保范围由从事制造业的企业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工,扩大到所有企业及其劳务工后,医疗费用的支出仍在基金可承受的范围内,是可行的。2006年全市推行劳务工医疗保险后,预计参加人数可达300万人,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将由现在的132家增加到300家。据悉,在试点期间,平均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74.42%,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35.28%,住院基金支出率偏低,仅仅5.23%,成为参加人反映最多的问题,影响了参加劳务工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暂行办法》在规定了“基金按90元支付单价在90元以上的诊疗项目”后,可以使门诊报销比例增加为79.1%,门诊基金支出率增加至73.18%。《暂行办法》还针对参保人住院时何种情况可列入基金记账范围做了较多调整,提高了住院各项目基金记账比例,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提高到62.81%,住院基金支出率将由5.23%增加到89.63%。在试点时,根据规定劳务工只能在绑定的一家社康中心就医,由于大多劳务工工作场所与住宿地有一定距离,给就医带来较大不便,《暂行办法》将就医机构扩大到与绑定社康中心同属一家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或社区医疗服务站,将大大方便劳务工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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