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型商业道德影响更多中国企业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作者:中国经济时报 动态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日期: 2008-03-29 18:02:26
导读:
百度闪电裁员纷争未了,企业社会责任与员工权益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深入探讨企业公众形象评价中关注的企业社会责任与员工关系在中国当前所存在的问题,“最佳企业公众形象评选季度学术沙龙”日前首度在京开讲,最佳企业公众形象评选委员会、搜狐财经、中华工商时报及光华传媒联合主办了本次开场沙龙,就“企业社会责任与员工关系”主题进行互动式探讨,主办方希望借此共同探寻财经媒体的新报道题材与学者关注的研究课题,通过媒体界与学术界的联动,让新型商业道德理念影响到中国更多的企业。 张文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提高员工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也是企业社会责任 对社会责任的界定有很多的不同。企业家说我们这个阶段最大的社会责任就是把企业做大做强了,能雇佣员工、增加就业,又能给政府交税,这就是一大社会贡献。我认为社会责任是“企业在做好分内事情的同时要尽量减少政策的外部性”,交税是应该的,企业做大做强这是企业本身的使命,不叫社会责任。 国外讲员工利益,雇佣员工不能有歧视,不分性别,不分高矮胖瘦,不分种族,还不分性取向,不管他(她)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而且不能用童工。中国的企业家说我们到不了这个地步,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有年龄、性别限制。一些外资企业讲的员工关系和员工权益,不光指按时发工资,还包括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生涯规划包括培训,完成学历,知识不断更新,训练意志,考验吃苦耐劳的能力。有些企业还举办演讲。要提高员工自己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这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之一。 现在人们对社会责任的理解分歧特别大,这是正常的事情。这两年学界、企业界、媒体界对这个问题还是很关注的,一方面是由于引进了国外的理念,另外也跟社会发展变化有关系。就中国现在的发展阶段来说,员工关系有两方面:一个方面就是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进一步理顺劳资关系的问题。很多人讲社会责任、保护员工权益,就是指对员工顺着来,这不行,老话讲溺爱就是害孩子。一些国有单位如果不理顺那种劳资关系将不利于员工的可持续发展。另一个方面就是非国有企业员工基本劳动权益的保障。有些外资企业,人的尊严有时得不到尊重。 常凯(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劳资矛盾已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 目前劳资矛盾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或者限制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最主要矛盾之一。据劳动部统计,近几年的劳资争议非常频繁,媒体公布的事件是能够让大家认知的,媒体没公布的事件是研究者关注的。比如工人集体抗争。中国企业劳资关系如果再不受到关注的话,直接影响到企业竞争力和中国下一步的发展。我们已经在反思,提出了社会指标,而不仅仅是经济指标。 2006年最佳企业公众形象评选,劳资关系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这里面9个指标是张文魁先生设置的。我觉得过于宽泛了一些,把商业指标和社会指标放在了一起。社会指标中把劳动者权益指数、环境保护指数、消费者权益指数更加突出一点是不是更好?其他的商业指标,如公司治理、合作伙伴关系,跟企业社会形象有关系。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从二三十年代就有了。学界一直在争论企业究竟是什么。企业的存在是不是就是为了赚钱?赚钱是企业最落后的指标,这样还算什么现代社会呢。中国社会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比较落伍,但现在推动起来也比较难,除了涉及到经济问题,还涉及到政治问题,比如跨国公司不同的劳工组织。所以中国政府、中国工会在这方面都比较谨慎。 简单地说,企业不仅要对投资者负责、对股东负责,而且要对利益相关者负责。所谓利益相关者,首先是企业内部的劳工。国内许多雇主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程度是很低的,基本上没有跳出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小老板的理念。劳资关系向来就被忽略。劳工状况被侵害的程度说起来都是惊心动魄的。基本的劳动法都没有执行好。 中国现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公众形象的问题,跟国外是不一样的。第一,中国的投资者和员工在相当程度上行为目标是不一致的。劳工权益被侵害是最突出的问题,除了私营企业,国有企业也存在这个问题。第二,中国目前的产业结构特征跟国外是不一样的。中国是世界工厂,所以涉及中国的产业关系,如果一步跨到发达国家企业的方式显然是不可能的。如中国的人力资源管理跟国外比较缺了调整劳资关系的机制。现在我们讲以人为本、调动工人的积极性,但劳资关系问题根本没有解决。 章政(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多角度剖析公众形象、社会责任的内涵 中国20年来的改革开放,实际上是体制上在转,企业形态不一样,从国有企业一统天下到现在一千万家企业中99.9%是民营企业。科斯曾经写了一本书叫《企业的性质是什么》,里面讲企业实际上就意味着责任,这是对企业社会责任更深入的探讨,也是我们今天谈的问题,在理论层面是非常有意义的。 公众形象,特别是涉及到员工关系的公众形象至少应该包含三个层面的东西: 第一,国家的消费责任或者产品责任。这个产品提供的服务应该是对消费者负责的。 第二,员工责任。包括工资、基本待遇问题,以及发展权利、人权问题。 第三,公众责任。这是外部的。据我所知,现在国家环保总局、国务院有些部门,在针对企业的核算体系中不光是进行成本核算、利益核算,还要加一个环境核算。 社会责任,包括员工关系大概是包含四层关系: 第一,基本的工资待遇问题或者是薪酬问题。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没有解决好,例如农民工问题,这是个大问题,没有解决好。 第二,福利问题。包括三险、发展、教育等等,目前真正有三险的企业在北京占的比例不高。 第三,怎样建立更好的制度。包括企业文化建设,如何给员工创造更好的发展前景。 第四,建立一套更有效的约束企业主、保障劳工权益的制度。比如现在出租车司机和农民的问题。中国农民的社会地位低下,基本生活权益一直没有得到保障。农民一定要建立自己的组织,没有自己的组织就不能有效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水皮(中华工商时报副总编辑):工会如何在保护公司员工权利过程中发挥作用 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公众形象,是中国企业发展道路中一定阶段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不存在个体形象的问题,因为整体就是一个产业功能队伍的组成部分。进入市场信息时代就不一样了。作为个体,企业在形象、信用、信誉上,会出现千差万别。信誉度好的、社会公众形象好的企业,生存能力强,化解危机的能力也强,形象糟糕的企业就很难说了。 全国工商联应该算是与民营经济对口的一个单位,它对企业的评价很多都是从政治角度来做的,比如说全国总工会每年都评“双优”。它们实际上就是想在劳资双方之间搭建一个和谐的渠道。很多跨国公司都要求代加工企业一定要通过ISA8000。国外的企业很重视劳资关系,对员工的关怀可以细到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甚至每百人厕所的蹲位。跨国公司很少受到“血汗工厂”的指控。跨国公司的示范对国内企业改善员工就业环境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至少在深圳是这样。 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我们现在是不是有一个制度保证?越来越多的个体或者以私营企业形态出现的公司,这里面的劳资关系如何和谐处理?如果仅仅是靠企业经营者良心发现、道德提升,然后自觉成立工会,来保护劳工权利的话,我认为是非常可悲的。原因在于,一是一些政府部门失职;二是我们整个社会道德滑坡,这个状态持续下去,社会不会变为和谐文明的社会。 我们应该在制度上保证良性劳资关系的互动,我们至少可以做到一点——改变现在基层工会的建制和归属。现在一般的工会名义上都是党委领导的。这个关系是不是可以重新调整——上级工会垂直领导,或者是地区工会领导,或者是行业工会领导,我想政府是完全可以发挥作用的。如果大的政策上有所推进的话,工会的作用就能够相对充分地发挥出来了,能够在劳资关系或者是企业内部关系的协调上有法律保障就更好了。往小处说,现代企业制度可以创建一个比较完美的企业形象,利于改善内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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