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的一天工作15个小时”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作者:记者 张立 动态来源:解放网 日期: 2008-03-29 18:01:01
导读:
“这个月我们还没休息过,最长的一天加班到凌晨,工作了15个小时。”日前晚上,三鲁路上一家服装企业的职工这样告诉记者。 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日前兵分十路,对闵行、松江、青浦等区的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共检查了22家企业,初步认定存在超时加班情况的企业有10家。 晚上10点依然灯火通明 已经是晚上8点了,记者跟随劳动监察人员来到三鲁路上一家服装企业。踏进缝纫车间的大门,记者发现近500平米的车间内灯火通明、人声嘈杂,每张工作台前都有工人在“埋头苦干”。为有空调,车间里并没有显得太热,但记者看到不时有工人借喝水的机会到水房歇息。 “这个月任务重,大半个月都还没休息过,最长的一天加班到凌晨了。”一位女工捧着水杯站在水房门口说。 车间负责人孙先生说:“我们厂每天早上7点半上班,晚上9点钟下班,中间有2个小时的用餐休息时间。” 听到有工人说曾工作到凌晨12点,孙先生点头承认了,不过他向记者叹起了苦经:“服装行业的生产状况有淡旺季差别,这个月我们有个外贸单子很重要,我们不赶工期的话就会违约。企业要赔钱,老板发脾气,谁都没饭吃,加班也是迫不得已。” 由于该企业的人事、财务部门已经下班,劳动监察人员随后向孙先生开出调查询问书,要求该企业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供从业人员的考勤记录、工资表、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以作进一步调查。 在随同检查中,记者发现三鲁路沿路很多企业在晚上10点钟还灯火通明。据劳动人士介绍,这些都是服装、纺织、电子机械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加班生产,“因为不少企业有避峰让电的指标,所以就选择非避峰时段让员工加班加点,拼命赶工期。” 自愿超时加班可以吗? 在三鲁路的一家电子公司,记者发现塑胶车间的职工要从头天晚上8点做到第二天早上8点,而且车间里极其炎热,每个工人都是满头大汗。企业负责人说每周工人能休息一到两天,但劳动监察人员在办公室里检查了员工的考勤表,某刘姓员工7月份的考勤记录密密麻麻,根本一天都没有休息过。 企业负责人认为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劳动者多劳多得,不存在超时加班的问题。记者随后在车间里也听到有职工说,反正出来打工就是为了赚钱,“这个电子厂虽然加班多,但老板从不拖欠工资,加班除了加班工资外还有一顿工作餐提供,多加点班我是自愿的。” 职工自愿,企业就能安排其超时加班。劳动监察人员认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我国劳动法规中的工时标准表明,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外,企业安排职工加班,一般每日不能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能超过3小时。工作时间制度是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即使劳动者自愿,企业安排员工超时加班也是违法的。 “朝九晚无”当止 在此次夜间突击检查中,本市劳动监察总队共检查了22户企业,初步认定存在超时加班情况的企业10户,其中比较严重的企业从7月1日以来根本没有休息,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在10小时以上,最长的一天工作15小时。 市劳动监察总队负责人介绍,随着气温的升高,一些企业也迎来了生产高峰,7、8月份往往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超时加班的高发期。劳动部门在7月初发出了今年第二号维权警示,经过广泛宣传,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最近两周本市劳动部门收到的举报投诉中关于企业超时加班的举报投诉明显增加,比前两周翻了一倍多。 “朝九晚五”成了“朝九晚无”,高温期间的加班现象是愈演愈烈,前段时间某写字楼一女白领过劳悴死的新闻已经为超时加班现象敲响了警钟。但面对用人单位的加班要求,在目前劳动力市场严重供大于求、劳动者在职场中处于“弱势”的情况下,勇于对超时加班说“不”的人还太少。 劳动部门表示,希望劳动者在权益受损时积极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继续对违规企业保持高压查处力度,对于强迫职工加班或超时加班问题严重的企业,将予以重罚,并在媒体上对其进行曝光。 (上海法治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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