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权为何难保障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作者:大众网-大众日报 动态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日期: 2008-03-29 17:56:35
导读:
本报济南讯国庆节期间,在济南山大路某公司上班的小紫(化名)几乎全是在办公室里度过的。她很想回家,但黄金周只放了一天假,她就没法回去了。她告诉记者说:“每个月我就休息两天,其他时间都上班,节假日加班是家常便饭。虽然工作不算累,但长期上班也觉得十分疲惫。”据有关资料显示,节日和周末加班似乎成了很多单位有意无意的“习惯”,人们的休假权经常被束之高阁。许多机关工作人员、年轻白领和企业员工都有节假日加班的经历。有些私营企业员工甚至是长期加班,一年也休不了几天。特别是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达11个小时,76%的农民工在节假日未享受过加班工资。为什么休假权得不到保障?省城某单位的小李说,自从参加工作,父母和领导就经常教导自己,主动加班加点才是“讲奉献”、“顾大局”,否则就是不思进取。“我们年轻人哪个不想节假日痛痛快快地出去玩玩?但要拒绝加班,留给领导的印象肯定就不好了,以后在单位进步就难了。”小李无奈地说,这种思维惯性使他不得不主动要求加班。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论在机关还是企业,职工大量的加班看起来都是自愿而非强迫的。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符合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只是很多工作安排在了周末。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种怪现象:一方面,职工因劳累过度而牢骚满腹;另一方面,很多人又主动提出周末加班。“我们公司实行计件工资,工人加班是自愿的,他们希望多获得报酬。”某私营企业的经理告诉记者,由于工作越多报酬越高,很多工人都争取加班的机会。中专毕业的小紫每月只能休息两天,但她还是颇感自豪。她的同学多数进了私营企业,其中有很多同学休假更少。小紫说,报酬根据业绩计算,如果不努力工作,一则工资难以维持生计,二则职位可能随时被别人取代。省城律师刘守宪认为,劳动法规定的每天8小时的法定工作时间,符合科学规律。擅自延长他人劳动时间,甚至导致他人过度劳动的,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经常让员工加班加点,工作效率会大受影响,也影响员工对单位的依赖感。综合起来考虑,侵犯员工休假权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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