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纳百川善待农民工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作者:徐恬 动态来源:深圳商报 日期: 2008-03-29 17:47:21
导读:
为农民工立法最早最多农民工参保人数居全国首位招调工向农民工敞开大门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以高速的经济发展、良好的就业环境和海纳百川的胸怀,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劳动者参与深圳建设。深圳是全国农民工最多的城市,600多万农民工在这块热土上挥洒着自己的青春、汗水和智慧,他们踏实肯干、岗位成才,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出巨大效益。他们敢闯敢干、大胆创新,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工的贡献。来自五湖四海的农民工在孜孜不倦地奉献,为深圳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也赢得了这座城市的爱戴,并正在不断获得关爱和回报。长期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和善待农民工,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了农民工平等就业、维护权益、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子女就学、健康教育等制度。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深圳在全国为农民工立法最早最多,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待遇最高,最早采取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逃薪……日前,我市公布了首个推动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纲领性及系统性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全面保障农民工群体的权益。我市最近制定的“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首次将劳务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增长率、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增长率、职工在职培训小时数等有关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净福利指标纳入指标体系。深圳每年的“关爱行动”中,“关爱农民工”是重头戏:开展“零欠薪”工程让农民工开开心心回家过年,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量身定做”免费招聘会,开展诚信劳动力市场活动为农民工求职创造良好环境,评选表彰“优秀外地来深建设者”引导农民工自强、自立……在深圳,全社会正逐渐形成理解、尊重、关爱、善待农民工的浓厚氛围,广大农民工与深圳市民共享发展成果,共创文明城市,共建和谐社会,共迎美好明天。深圳为农民工立法最早最多2006年1月23日,深圳市一家影画公司的员工发现老板神秘失踪了,17名员工被欠了10万余元的工资。但员工们并不慌乱,更没有采取过激行动,因为他们知道,《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规定:老板逃跑了,员工可以找政府垫付工资,然后再由政府向企业追偿。当天,他们向深圳市欠薪保障办申请垫付被拖欠的工资。工作人员当天下午就展开调查取证,第二天即作出垫付欠薪的决定,第三天通过银行划转垫付了该公司17名员工的10万余元工资。这些员工得益于我市的欠薪保障制度。我市1997年在全国率先实行欠薪保障制度,为企业员工精心编织起了一张保护网。除了欠薪保障制度,我市还先后出台了十几项劳动保障法规和规章,完备的法规、健全的制度让百万农民工在深放心打工。深圳是全国为农民工立法最早、最多、最完备的城市。我市从1991年起启动了劳动保障立法工作。1992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大立法权后,我市劳动保障立法工作获得了良好的发展机遇。1993年5月28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该条例于当年10月1日起实施,创下了三个第一:是我市劳动保障部门起草的第一个特区法规,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个劳动保障地方立法,也是全国第一个专门保护劳务工权益的法规。从1992年至今,我市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深圳市职业训练条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等十几项劳动保障法规和规章,对涉及工作时间、加班限制、工资计算与发放、休息与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各个方面均有一系列的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维权法规体系,对明确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双方关系中的各种行为,协调处理双方的矛盾和纠纷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农民工平等就业同享免费服务深圳是全国农民工最多的城市,农民工为什么愿意选择深圳打工和创业?在2006年“春风行动”招聘会现场,一些前来应聘的农民工给出了答案:“深圳不仅就业机会多,而且公平竞争,对我们这些外来打工者没有歧视。”“到政府举办的公益职介机构参加免费的招聘会,不仅求职放心不怕上当受骗,免费服务也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农民工在深就业没有任何制度上的限制,农民工与本市户籍居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上不存在任何歧视。”从1980年起,深圳就在全国率先打破固定工和临时工的界限,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1993年,我市进一步在全市所有企业打破工人、干部的身份界限和户籍与非户籍的界限,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同工同酬;同年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后,明确规定了外来劳动者与深圳户籍员工都以平等的身份求职、应聘、就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各种福利待遇,不允许存在任何歧视。不仅要让农民工平等就业,还要让农民工在深圳就业更顺畅!我市公共就业服务向全体外来劳动者开放,逐步实现一体化的免费就业服务。从2006年7月1日起,我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为外来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包括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仅半年时间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组织了近300场免费招聘专场,进场企业累计22万家,提供职位51万个,进场求职者72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20万人。农民工们反映:“到政府举办的公益职介机构,不仅保证了充分、可靠的劳务信息,也为我们减轻了经济负担。”今年春节前后,我市将推出101场为农民工“量身定做”的免费专场招聘会。2006年11月6日,贵州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学生邓芝芝非常激动,她是深圳“远程招工系统”正式开通后的第一位受益者。短短10分钟内,与深圳相隔着千山万水的邓芝芝完成了人生第一次面试。为什么要开通“远程招工系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说:“农民工传统的找工模式不外乎两种,一种就是深圳企业去当地开招聘会,山高水远的,一年也开不了几次;另外一种模式就是他们到深圳来找工作,他们就要直接面对劳动力市场,不排除有上当受骗的可能性,并且花费也相当大。开通‘远程招工系统’以后,深圳的企业可以跨过千山万水,直接与农民工面对面。”除此之外,深圳还组织“春风行动”和“爱满鹏城”活动,开展职业介绍机构星级评定等一系列关爱农民工的活动,受到农民工的欢迎和广泛好评。“零欠薪”工程编制保护网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农民工权益保护的重中之重。要让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劳动者分享深圳经济发展成果!我市利用工资调控的杠杆作用,切实合理地提高农民工的薪酬待遇。近两年来我市大幅提高了企业员工最低工资标准:2005年特区内最低工资为690元/月,特区外为580元/月,分别比上年增长13.1%和20.8%。2006年我市再次大幅调高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最低工资为810元/月,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700元/月,同比分别增长17.4%、20.7%,特区内外每月均增加120元,是我市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增长额最大的一次。通过工资调控,向社会明确传达了政府重视劳动者价值、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信息。辛辛苦苦一年,农民工最担心的就是能不能拿到工资。为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年来,深圳出台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取得了较大进展。“政府给我们垫付工资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深圳市一家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公司的老板跑了,欠了18名员工3个月的工资,市欠薪保障基金为员工垫付了9万多元欠薪。我市1997年在全国率先实行欠薪保障制度,至2006年底,我市欠薪保障基金累积1.75亿元,共为37716名劳动者垫付欠薪5695万元,追偿1757万元。2004年8月,深圳市人大通过了《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工资范围、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周期、加班工资、假期工资、最低工资、工资扣减、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为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机制提供了法律上和制度上的保障。2004年12月7日,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存在超时加班、不按规定发放加班费、职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违规行为的美芝海燕电子厂处以196万元的罚款,这也是深圳建立特区以来最大的一笔罚单。2006年1月12日上午,深圳会堂气氛肃穆,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一声令下,何怒江等8名恶意逃薪的企业老板,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刑事拘留。如潮般的掌声顿时响彻“深圳打击恶意逃薪公开处理大会”会场。当冰凉的手铐紧紧铐住了犯罪嫌疑人的双手,何怒江等人纷纷低下了头。我市启动行政与司法联动机制,在全国首次刑拘了8名恶意欠薪老板,产生了极大的威慑作用。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利,根治企业欠薪难题,一系列打击欠薪的专项行动不断展开,我市先后开展了“飓风行动”、“零欠薪行动”、“雷霆行动”和“利剑行动”等一系列行动,有效打击了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2006年,“零欠薪”行动升格为“零欠薪”工程,建立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网、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监察业务平台。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分类监控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制定了打击恶意逃薪执法协作暂行规定,市、区两级部门全年先后刑拘了52名恶意逃薪的企业主。2006全年共查处违法用人单位7400多家次,追付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5亿多元。农民工曾经因为欠薪而紧锁的眉头展开了,在过年回家的匆匆脚步和神采飞扬中,我们体味到了农民工的喜悦。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市没有出现重大劳资纠纷案件,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劳动保障信访总量和欠薪投诉都明显下降。农民工参保人数居全国首位深圳最早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我市劳务工参加养老、工伤和医疗保险人数均占全国同险种农民工参保人数的30%以上,成为全国农民工参保覆盖面最广、参保人数最多、参保比例最高的城市。“吃药打针只花了7元钱,真的很实惠!”作为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的第一位受益者,荣丰电器厂的女工王江月在持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看病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深圳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每月企业交8元,员工个人交4元,既保门诊,又保住院。在试点的基础上,我市2006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全国首个劳务工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提高门诊医疗待遇和住院医疗待遇,农民工看病进一步“减负”,受到企业和农民工的普遍欢迎。截至2006年底,全市参保人数达到343万人,今年将进一步提高医疗待遇,参保人数将增加到400万人,深圳越来越多农民工就医得到保障。近年来,深圳不遗余力地完善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在内的农民工社会保险体系。除了建立了劳务工医疗保险外,还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全覆盖,把农民工也纳入工伤保险这张“安全网”中。目前,深圳市的工伤保险制度已覆盖到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及其所属全部职工或雇工。2006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717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587万,占总参保人数的8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的8%,占全省的40%,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成为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最多的城市。农民工在深圳养老也并不是梦想!2006年7月,市人大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修订,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与农民工工资水平相适应的劳务工养老保险制度,做到“制度统一好衔接、降低门槛好纳入、实账转移好接收”,妥善解决农民工老有所养的问题。我市放宽非深户员工在深养老条件,今年取消了对于非深圳户籍员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限制性规定,今后凡符合在深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的非深户员工均可在深养老。目前全市养老保险参保422.5万人,其中农民工占总参保人数的66%。目前,深圳还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出台少儿住院保险制度,将按照财政、企业和员工共同分担医疗费的原则,全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不分户籍,均纳入少儿住院保险,使所有患大病的少年儿童都能得到保障,预计届时将有60多万农民工子女可享受此项保险。招调工向农民工敞开大门深圳户口,曾是多少农民工的梦想。2004年6月4日,从广东农村来深的小伙子杨广办理完最后一道手续,正式落户深圳,他是我市第一位以技能人才身份引进的农民。这位出生在广东省湛江市一个农民家庭的孩子,1998年来深打工,在中电物业管理公司当上了一名保安,高中学历的他除了在保安岗位上兢兢业业外,坚持挤出业余时间报读电工培训课程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从初级工读起,2003年拿到了高级电工的职业资格证书。他最终凭借自己六年如一日的不懈努力,在2004年敲开了幸运之门,成为深圳首位以技能人才身份引进的农民。“只要有技能,能为深圳经济发展做贡献,深圳招调工的大门是敞开的。”我市的招调工政策自此向农业户籍技能人才敞开大门,真正实现“英雄不问出处”,明确规定了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农民工,在办理入户深圳的同时可以办理“农转非”手续,符合条件的子女也可同时办理随迁和“农转非”手续。2005年我市招调员工19017人,其中农转非技能人才1024人。2006年全市引进农转非技能人才1952人。我市鼓励外来劳务工在深圳长期扎根学技术,我市职业培训打破城乡界限,对户籍员工和农民工一视同仁。目前,在深圳154万技能人才中,有76万是全国各地来深圳就业的农民工。政府还“买单”补贴农民工学技能,2006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全市职业培训总量262万人次,免费对15.6万名农民工进行了技能培训,同时实现农民工培训总量100万人。我市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工程,全面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扩充职业培训机构,鼓励发展民办培训机构,完善培训设施、场地,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拟定了紧缺技能人才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津贴等5个配套文件,确立了政府主导的技能人才培养投资模式。我市还制定了《深圳市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计划》,拟在5年内组织500万在深就业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更多关爱洒向农民工深圳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文明与和谐,离不开600多万农民工的奉献。今后农民工将享受到更多的权益,感受到更多的关爱。我市将继续推进农民工就业服务,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农民工管理服务平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并逐步延伸、扩大和规范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我市还将加强农民工就业管理工作,对全体劳动者实行统筹就业管理,建立平等就业制度。推进户籍居民和农民工就业登记工作的逐步并轨,开发和完善统一的就业登记信息系统,以“深圳市劳动保障卡”为载体,强化就业管理手段,扩大覆盖面。加强对用人单位的跟踪和管理,促进用人单位自觉改善农民工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另外,我市还将出台实施《关于规范非全日制用工的若干规定》,及时制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保障各种就业形式的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报酬。今年我市社保基金征收将力争突破200亿元大关,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00万人,其中劳务工医疗保险扩面至400万人,消灭工伤保险覆盖死角,覆盖率达到100%。我市将探索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保障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益。我市将制定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完善工伤预防激励机制。还出台实施少儿住院保险制度,将包括农民工子女在内的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全部纳入少儿住院保险,解决企业员工和农民工子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上,全市将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暂住人员子女教育配套文件。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统一纳入全市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就读、统一学籍管理、统一教育管理,鼓励多途径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促进公办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让劳动者得到保障,为创业者营造家园”,深圳将以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为“指挥棒”,完善农民工政策、维权和管理服务体系,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农民工群体、关心农民工权益、关注农民工工作的氛围,保障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深圳日益成为一座农民工与城市同心同德、共生共荣的城市。(记者徐恬 实习生 成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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