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交“五险”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作者:陈敏 动态来源:时代信报 日期: 2008-03-29 17:37:57
导读:
员工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新华社 发 明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昨日,市劳动保障局发出通报,提醒各企业和劳动者注意———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合同,而用工已超过一个月的,单位要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同时,无论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短期合同还是永久合同,劳动者的试用期最长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虽然将会增加企业的风险性成本,但是对于管理规范的企业来说,这些政策不会产生大的影响。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亮点 不签合同 用工超一月单位付双薪 昨日,市劳动保障局政策法制处处长刘大权称,目前很多企业反映,认为《劳动合同法》更倾向于劳动者,用人单位显得有点“吃亏”。 刘大权说,法律主要是以保护弱势一方为宗旨,但并不意味着就以牺牲用人单位的权益为代价,如果在工作中,有不合格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利用内部的规章制度来进行权益保护。“但对于不签合同的单位,今后谁也保不了。”刘大权称,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合同的,应当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刘大权说:“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大量职工就可以要求追讨双倍工资,通过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后,而用人单位肯定会输,再好的关系也挡不住,谁也没有本事不接受处罚。” 焦点 不交“五险” 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对于那些用工不规范的单位,成本将会明显增加。”刘大权介绍,目前职工的“五险”,单位支出部分约占职工工资的33%,有些单位的利润全靠这些钱来支撑。 “今后,劳动合同必须要求把参保情况写出来,这样就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弄不好有些小规模企业就会关门。”刘大权说,合同里白纸黑字可以看得出来,如果企业不参保,员工就可以与其对簿公堂,胜方肯定是劳动者。单位付出的代价,除了是补缴保险外,还要承担其它法律责任。 难点 加班工资 双方应事先约定好基数 对于市民非常关心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算的问题,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副处长柳东升解释,这需要双方事先约定。 据悉,目前的工资支付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计件工资;另一个是计时工资。加班工资计算的比例是工作日延长为150%;周末加班为补休,比例是200%;法定节日加班,比例为300%。 柳东升说,对于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问题,由于企业里劳动者的工种不一样,每个人的工资也不一样,是变化实行的,所以在基数的制定上也各有不同。因此,我市劳动合同书的示范文本就提出了3种方式,一是在劳动合同上明确以约定工资做为基数;二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约定;第三种方式是在职工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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