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劳动部门在企业安插“线人”设“报料费”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作者:新华网广东频道 动态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日期: 2008-03-29 17:33:38
导读:
新华网广州1月18日电(蒋隽 郑伟德)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维护劳动者权益有了新手段:在企业内部安插“情报员”,老板一旦非法损害员工利益,“线人”就向政府部门通风报信。昨天,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在黄埔区将全市第一批“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卡”分发给“劳资纠纷信息员”和企业代表。 全市分发42万张维权卡 据《信息时报》报道,昨天,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在黄埔区南岗街举行了广州市劳动监察维权联系卡发放仪式,首批42万张劳动监察维权联系卡发放给全市168个街道。卡上写明了劳动监察机构的办公地址、维权举报电话等信息,任何10人以上的企业都必须保障一定数量的员工持有该卡,便于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 劳资纠纷信息员做“耳目” 劳动保障局要求任何1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建立劳资纠纷信息员2至3名,每名信息员分街道建立花名册、登记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持有一张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卡。信息员如果发现损害员工利益问题,便向街道劳动监察中队第一时间反应。 “普通劳资纠纷发展成为大规模集体上访,主要是一开始时工人不知道维权途径。”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劳监处处长林正生说,安插劳资纠纷信息员就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在每个企业员工中选择负责、热心、公正的人担任信息员,文化素质没有要求,信息员要政府、企业、劳动者都能接受,能与各方都能和谐相处,不能对立起来。信息员及时反映问题,劳动监察人员第一时间介入,将问题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旦成为信息员,原则上要求企业3年内不得解雇,即使信息员与企业的合同到期终止,也需到劳动部门备案,重新选派新的人员担任。” 信息员被“收买”怎么办? 毕业于南昌大学的余秀梅是黄埔区南创食品有限公司员工,也是黄埔区的首批劳资纠纷信息员之一,1998年就工作的她是公司的资深员工。她告诉记者:“我对自己的定位就是桥梁,厂里有的员工文化素质不高,接受企业的信息时常常发生误解,我就是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帮助沟通、解释的桥梁。” 如果发现企业损害员工利益会报告监察部门吗?林秀梅表示:“不赞成报告,问题都是可以协调的,不会走到这一步,应该可以在企业内部化解。”林秀梅告诉记者,南创食品公司的2名劳资纠纷信息员分别是她和一位人事部经理。 毕竟是企业员工,一旦信息员被老板“收买”怎么办?林正生表示,信息员只是发现问题的手段之一,劳监队伍还会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另外,为了鼓励信息员多提供有效线索,劳动部门还将出台奖励措施,给优秀信息员“报料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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