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4小时内裁员40人有违法嫌疑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作者:刘靓 动态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08-03-29 17:16:42
导读:
案例: 7月10日下午,百度企业软件事业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所有员工被通知裁员,原因是百度公司企业软件事业部被撤销,该部门在全国共有约40人,此次被裁撤一半,其余人员转岗。这是百度上市以来首次进行一定规模的裁员。百度对被裁员工的补偿金为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照一年算。对此次裁员,百度方面有关负责人的解释是,这是正常的战略收缩。百度公司华南区公关经理张学涛昨天表示:软件事业部是在公司诞生之初,赢利模式还不清楚的情况下成立的,负责研发和经营企业信息管理解决方案类软件的部门,现在已与百度主要提供的搜索引擎服务不相吻合。一位在此事件中被裁掉的前百度员工说:“2006年7月10日,我们突然接到邮件通知,要求下午2点全体部门员工召开重要会议。出人意料的是,COO朱洪波与人力资源总监鲁灵敏此时出现在会议室。” 朱洪波宣布了公司决定撤销ES部门的决定。鲁灵敏发话:“给各位4个小时的时间来办理交接手续,将笔记本、门卡等物品交还公司,并离开公司,6点之前公司将关闭相关ERP账户和邮件系统。”说这番话的时候已经是下午2点30分,距被要求离开公司的时限不足4小时。 评析: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以上规定,百度大规模裁员在程序上违法。如果依照“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则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百度只用了4个小时。如果依照“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则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以裁减人员。遗憾的是,百度也没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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